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