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
铭
(銘)
míng
铸、刻或写在器物上记述生平、事迹或警诫自己的文字:铭刻。铭文。铭志。墓志铭。座右铭。
在器物上刻字,表示纪念,永志不忘:铭记。铭心。铭骨。铭诸肺腑(喻永记)。
中国古代用于铭刻的文字逐步形成的一种文体,如《文心雕龙》有《铭箴》篇。
笔画数:11
部首:钅
字体的演变
“金”字旁首掠不宜长,点以铸入跳笔,内三横错落,勿雷同,两点相逗,末横上斜。
夕字两掠皆藏,而字体稍立。
口字稳重以乘夕,含住夕之整体。
铭字左右大小基本平分,左右上下基本在水平线上,此字金部注意中坚在人的左右交点上,右部名字的短撇和横撇都取收势,第一短撇指向玉字第一横,横撇指向玉字的右点,下面的口部略壮,横折处超过上面的横撇右侧线!铭字整体取内收之势!不可过大和散!
“和”与“同”的含意,有着根本上的区别。“和”是两种以上的不同事物的统一;“同”是相同事物的合一。晏婴曾说,优美的音乐是“清浊、大小、长短、疾徐、哀乐、刚柔,迟速等各种声音的相济”,不然象木鱼的“梆、梆、梆”的一个音色,就索然无味了。金字旁的三横,当以轻重、长短的形式区别对待,否则三横雷同,那就不是“和”而是落入“同”之窠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