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更好的合理规划企业税收,合法合规的降低企业税负,老板和财务必知的以下4个税收临界点。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临界点300万元(小微企业适用)。
当利润(即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300*5%=15万元;
利润(即应纳税所得额)301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301*25%=75.25万元。
说明了多1万元利润,就需要多缴税60.25万元。
劳动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其综合所得,按照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年终奖的临界点14.4万元。
当年终奖14.4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4.4*10%-210=14190元;
年终奖14.41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4.41*20%-1410=27410元。
说明了多100元的年终奖,需多缴个税13220元。
企业上年在职人数小于30人,免交残保金。但只要超过一人,且企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就要按照全员平均工资缴纳。
如企业上年在职人数为31人,上年在职人员年平均工资60000元,应交残保金金额为31*1.5%*60000=27900元。(按北京的残保金比例来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普票30万元以下,享受免增值税。超过就要全额缴纳增值税!
如季度开票不含税金额合计30万元,应交增值税=0元。
季度开票不含税金额合计30.1万元,应交增值税=30.1*1%=3010元。
说明了多1000元的开票金额,需多缴3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