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大烟苗可以当菜吃,我才种了5棵,就想尝尝啥味道,咋就犯法了呢?”日前,内乡县公安局马山口镇派出所在组织“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中,发现了三起违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案,行政处罚3人,铲除并销毁罂粟苗128株。
“大烟苗可是不允许随便种随便吃的,它的学名叫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一株就违法。”民警及时纠正着该镇居民李某的错误认知。
在石庙村村民朱某家的菜地里,民警发现并铲除了7株罂粟苗,当民警询问朱某种罂粟的原因时,朱某称是为了收获一些大烟壳,保存着治疗头疼脑热用。
杜洛庄村年近80岁的赵老太太在自留地里居然也种了100多株罂粟苗。经询问得知,赵老太太是把罂粟苗当蔬菜用来种植食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