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热搜中,一件让人颇感揪心的事情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浙江网友小李因其祖父辞世欲申请丧假回家奔丧,却被告知单位不承认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去世作为请丧假的理由,只能选择使用年假或者事假。
此事迅速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并再次使得婚丧假制度成为热门话题。今日,我将与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婚假和丧假的信息。
劳动法中关于婚假、丧假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对于婚丧假的基本规定。
根据规定,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的结婚或死亡,可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请1至3天的婚丧假。
如果职工结婚或处理丧事需到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然而,不同的地区对该政策有着自身的理解和实施方式。
以婚假为例,虽然全国法定规定的婚假是3天,但不同地区根据本地情况适当延长了婚假天数。黑龙江、河南、陕西、宁夏等地的职工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
这种在履行婚姻义务的同时,还能得到法律上的优惠,无疑是社会公正的体现。
然而,员工在申请和计算婚假工资的过程中,却常常面临企业自家“规定”的挑战。
用人单位有权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有些企业,可能会利用一些模糊条款,以降低成本或出于其他企业运营考虑,对员工申请的婚假施加限制。这无疑为员工权益的保护带来了挑战。
此外,关于婚假有效期和二婚情况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我国法律没有对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不同的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来约定婚假的有效期。
例如,一些公司规定员工一年内必须休完婚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福利。而对于二婚婚假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明确答复,再婚者与初婚者享受同等的婚假待遇。
相对于婚假,大家对丧假的认知会相对更加局限。规定明确指出,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1至3天的丧假。
但是,部分地方政府适度扩大了使用丧假的亲属范围,如上海市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以申请一至三天的丧假。
然而对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人的丧事,往往需要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处理。
这种现象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有人提出出台涵盖所有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相关规定并适当调整丧假范围、延长丧假时间的建议。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作出答复,正在研究从婚丧假适用主体范围、天数标准、相关法律责任以及直系亲属覆盖范围四方面进行婚丧假制度调整。
写在最后
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许多HR不清楚或忽视相关法规,处理员工婚丧假申请时常出问题。
我们应该明白,一个尊重员工权益,关爱员工福利的企业,才能吸引并留住优秀的人才,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也是每个企业和企业HR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总的来说,婚丧假政策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有理由去深入理解和关注。同时,我们也期待相关政策能更加完善,更加贴近员工的实际需求,从而真正保障到每一个员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