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推行,许多企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融资难、融资成本高”是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尽管国家也实施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供给侧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但部分中小微民营企业因自身没用稳定的、足够、长期的资金来源,资金短缺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与中大型企业相比,又不具有金融机构融资的优势,企业内部集资无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短期的资金需求,让企业度过资金风险期,良性的向好发展,但企业向内部员工集资又有其红线,一旦触犯即违法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常见的员工集资如下:
一、 合法的企业内部集资应具备以下条件:
1、集资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应具有自愿借款的真实意思表示。
2、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必须是在本企业内部,以借款形式向本企业职工筹集资金;
3、筹集资金的目的必须是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二、企业以下几种集资行为不属于合法集资,根据不同性质可能构成不同犯罪:
1、既向本企业内部员工集资,又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2、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不符的;即名义出资人是企业职工,实际出资人却是社会公众,常见的有:以内部人员名义转借、通过掮客募集后借入、以准备上市名义募集等。
3、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企业员工的(如万亩大造林案);
4、向职工筹集资金后不是用于企业内部自用的(如转借赚取利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