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小区专项维修基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在哪些情况下不得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该小区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交纳比例享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部分。
正因为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享有,那么,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以防止被少数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把专项维修基金搞到自己私人腰包。
一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足额交存;或者部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交存,而未交存的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书面承诺按照分摊额承担费用并落实资金。一般就是按照:先缴纳后使用,不缴纳就没权使用的原则处理。
第二是需要维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并且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这个范围在住建部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
这五种情况不得使用小区专项维修基金: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也就是保修期内的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不应动用小区专项维修基金;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这些费用应当由专业部门负责,而非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这属于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应当由责任人承担而不是专项维修基金承担;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物业公司日常维修养护范围内的事项当然由物业公司出钱,不应动用小区专项维修基金,这一点作为业主一定要注意甄别,别让物业公司钻了空子。
5.业主户内的专有部分出了问题也不应该由小区专项维修基金负责,而是由业主自己承担。比如,业主家的卫生间马桶堵塞,需要疏通或更换,这属于业主户内的专业部门维修,应自行解决费用问题。